茫崖市直播电商产业建设运营扶持办法
2021-03-23  
 索 引 号  my/2021-00228  发布机构  茫崖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1-03-23

为进一步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力度,大力优化电商直播产业发展环境,推动电商直播创新发展,深度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打造业态丰富、人才集聚、创新驱动的电商直播产业生态,培育一批直播机构、MCN机构,孵化一批网红品牌,培养一批网红带货达人,营造浓厚的直播电商发展氛围,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拓展电商助力乡村振兴新模式,制定扶持办法。

一、扶持对象

在茫崖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电子商务业务、电商直播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企业、机构和开展电商直播活动但未注册独立电商法人的传统生产型企业或社会团体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当年度信用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扶持内容

(一)电商直播基地

在茫崖市新建或迁入茫崖市的专业直播运营商,注册资本50万元(含)以上,有独立运营场所400平方米以上或联合运营场所1000平方米以上,有至少6人以上组成的专业运营团队,具备建设3-5个实体直播间、容纳30人以上直播培训教室条件、年可带动50名以上农牧民增收的企业。

企业自主报名,由电商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聘请第三方行业专家进行专家评审,根据最终评审结果,选择3个具备电商直播示范能力的企业3家,建设市级电商直播基地3个,每个基地予以一次性建设启动资金25万元。

(二)电商直播站点

在茫崖市新建或迁入茫崖市的专业直播运营商,或已开展电商直播活动传统生产型、商贸流通型企业及社会团体。已建立起本企业独立的实体产品直播间、开通了在抖音、快手、淘宝等主流平台直播(小视频)账号超过6个月,并正在开展直播活动,年可带动10名以上农牧民增收的企业。

企业自主报名,由电商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并聘请第三方行业专家进行专家评审,根据最终评审结果,选择5家具备电商直播示范能力的传统企业,建设市级电商直播站点5个,每个站点予以一次性运营启动资金5万元。

三、申报及考核方式

电商直播基地和电商直播站点启动扶持资金扶持期限为一年,为加快直播电商发展速度,企业申报成功后,一次性拨付扶持资金,市政府在一年后对获得扶持资金的企业进行考核和验收,企业需提供资金使用凭证及相关绩效材料。验收合格的,根据考核情况由政府酌情给予下一步发展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得分情况按比例退回启动资金。

考核验收总分100分,加分项20分。考核结果达到80分以上的(含80分)可获得全部扶持资金;考核结果为60分至79分的,退回扶持资金的二分之一;考核结果的60分以下的,退回全部扶持资金。

(一)电商直播基地考核规则

1.直播平台方面(20分)

需拥有运营正常的企业自有直播平台1个以上或其他主流平台可带货直播账号3个以上。

2.直播带货方面(20分)

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年直播销售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或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年直播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有详细准确的佐证材料支撑。

3.建设实体直播间(20分)

建立实体直播间不少于3个,具备必要的直播设备、背景设计,一年内保持正常运营,每个直播间使用率不少于2次/周,需提供详细准确的记录,作为佐证材料。

4.直播人才培训方面(20分)

依托直播培训室,开展直播技能培训,提升农牧民直播操作、运营技能,年培训直播人员达到100人次,需提供详细准确的记录,作为佐证材料。

5.电商产销对接方面(20分)

依托电商推介本地农畜产品、文化旅游、文创产品等方式,带动至少50名以上农牧民增收。

6.加分项目方面(20)

(1)直播平台签约1名超100万粉丝网红(5分)

(2)直播技能培训后孵化率达到30%(5分)

(3)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政府政策、公益普及等方面直播(5分)

(4)营造电商直播氛围,举办具有一定规模的电商直播节、直播大赛等活动(5分)

除以上四项内容外,若企业做出其他影响力较大的优秀成绩,可酌情加分,加分项总计不超过20分。

(二)电商直播站点考核规则

1.直播平台方面(20分)

需拥有运营正常的企业自有直播平台1个以上或其他主流平台可带货直播账号1个(含)以上。

2.直播带货方面(20分)

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年直播销售额达到20万元(含)以上,或委托第三方服务企业通过直播方式销售产品,年直播销售额50万元以上的,需提供详细准确的销售清单、发票等,作为佐证材料。

3.建设实体直播间(20分)

建立实体直播间1个,具备必要的直播设备、背景设计、一年内保持正常运营,直播间的直播频率不少于4次/周。

4.直播人才方面(20分)

本企业需有固定直播人员至少1名,兼职工作人员2名。

5.电商创收方面(20分)

本企业直播带货推介本地农畜产品、文化旅游、文创产品等方式,带动至少10名以上农牧民增收,或带动2名农牧民就业。

6.加分项目方面(20)

(1)直播平台邀请1名超10万粉丝网红带货产品(5分);

(2)直播带货销售额超80万元,有翔实佐证材料(5分);

(3)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政府政策、信息等方面直播(5分);

(4)代表政府参加电商直播节、直播大赛等活动(5分)。

除以上四项内容外,若企业做出其他影响力较大的优秀成绩,可酌情加分,加分项总计不超过20分。

四、有关要求

(一)符合本政策扶持条件的企业或机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直播基地或站点建设运营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电商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与专家组进行审核,经市政府开会研究后,进行审批实施。

(二)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三)本政策与法律法规及上位政策冲突时,以法律法规和上位政策为准。

(四)近3年发生过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金融诈骗、传销活动等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案件以及较大群体性事件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五)本办法由茫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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