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茫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
| 2021-07-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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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茫崖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西办发〔2019〕7号)和《中共茫崖市委茫崖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茫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茫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市数字经济发展局牌子。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第三条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省、州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推进数字经济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提出调整建议。 (三)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四)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重大项目技术改造投资工作。 (五)指导并监督全市工业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节能消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信息服务业、软件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指导引进工业企业技术装备化创新。 (六)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工业用电保障供应。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上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数字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数字经济工程,规划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的信息化发展,推进信息化工程,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协调跨行业、跨地区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指导协调信息化生产和传统行业的信息化改造,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现代物流业的行业管理;建立现代物流业监测分析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现代物流行业的管理;负责全市物流行业培育。 (八)拟订对外开放有关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以市政府名义参加的国内外各类经济协作活动的组织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监督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负责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出资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出资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负责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完善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审批权限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负责全市无线电监测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加强工业行业运行管理、信息化产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的融合。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创新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增强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加强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和管理。加强电力执法监管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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