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崖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1-07-02  
 索 引 号  my/2021-00109  发布机构  茫崖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1-07-02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茫崖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西办发〔2019〕7号)和《中共茫崖市委茫崖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茫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茫崖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省、州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发展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全市城乡住房和道路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镇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分配省、州、市政府有关牧区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和补助资金。

(三)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工作。

(四)负责全市城镇建筑风貌设计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市管理、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共服务方面的业务监督指导工作。

(五)负责监督指导城管监察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行为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配套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监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行为,依法对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参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活动的监督执法,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招标代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负责省、州、市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管理、施工许可、合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协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审批工作。

(九)负责国、省道和地方铁路、公路、民航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市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养护工作。

(十一)负责监督指导全市道路路政、运政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组织协调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行业安全管理和应急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四)负责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行业的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五)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十七)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城管部门做好食品摊贩等监管执法工作。承担查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市场指定位置从事食品摊贩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主办单位:茫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茫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77-8251011

技术维护:海西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技术中心 青ICP备16000374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00015   青公网安备 63280202000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