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茫崖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 ||||||||
| 2021-07-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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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茫崖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西办发〔2019〕7号)和《中共茫崖市委茫崖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茫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茫崖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归口市政府办公室管理。 第三条 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监督管理相关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研究拟订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市级行政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核、调整和管理。负责市级行政服务大厅进驻窗口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 (三)负责政务服务效能监督检查工作。受理政务服务有关事项的投诉,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四)负责青海省政务服务信息系统的推广运用。推进青海省政务服务信息系统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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