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9-14  
 索 引 号  my/2021-00121  发布机构  茫崖市人民政府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9-14

第一条 根据中共海西州委办公室、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茫崖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西办发〔2019〕7号)和《中共茫崖市委茫崖市人民政府筹备组关于市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茫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茫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市信访局、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

第四条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政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和印发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承担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工作。

(二)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为市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三)草拟市政府领导在全市性、综合性以及其他会议上作的报告和讲话。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或办理文件需要,组织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五)收集、编辑、报送上级部门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六)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政策、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及政协提案。

(八)负责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九)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各部门、各单位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问题,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问题;办理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十一)联系驻茫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协助做好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联系各类金融机构,引进金融机构入驻,做好配合服务;组织开展政府与金融机构合作,金融机构和企业对接;引导、协调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

(十二)负责市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承担市直机关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和周转住房的调配使用、权属和修缮建设管理工作; 负责大型会议和重要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规划和相关制度,协调落实上级部门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审核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并提出取消、下放和保留的意见。

(十四)负责贯彻执行外事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事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综合归口管理全市执行国家对外政策有关工作,统筹协调重要外事事项等。

(十五)做好行政事务工作,管理市政府机关办公楼。

(十六)归口管理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办单位:茫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版权所有:茫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977-8251011

技术维护:海西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技术中心 青ICP备16000374号-2 政府网站标识码:6328000015   青公网安备 63280202000020号